关于成立全国高等院校服装类专业实践教学联合体协调工作组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高等院校服装类专业建设的整体优势,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推进实践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增强高等院校服装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竞争力,落实首届全国高等院校服装类专业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中建立的服装类专业实践教学联合体的具体目标,特成立全国高等院校服装类专业实践教学联合体协调工作组(以下简称“协调组”)。现将协调组的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宗旨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服装类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推进实践教学创新,整合实践教学资源,促进高等教育服装类专业实践教学的可持续发展,强化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为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二、目标
建立创新的实践教学管理运行机制,构建高水平的跨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实现教师互派、实验互开、设备互享、信息互通,推进高等院校服装类专业实践教学的可持续发展。
三、机构设置
(一)协调组组长
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秘书长谷公胜(办公电话:010-66097189电子信箱:gugongsheng@126.com)
(二)协调组成员为各高校分管服装类专业教学的院校长或系主任。
(三)协调组办公室
协调组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大连艺术学院。
1、办公室主任
大连艺术学院服装学院院长 徐子淇
2、办公室副主任
大连艺术学院服装学院副院长 曹敬乐
3、办公室秘书
大连艺术学院服装学院实践秘书励姣(手机:15942646876),教学秘书戴文翠(手机:15140677466)
办公电话:0411- 87532498,电子信箱:dlart_fz@126.com。
四、职责
(一)负责处理服装类专业实践教学联合体日常工作事务;
(二)负责组织、协调联合体各成员高校实践教学改革成果和校内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经验成果共享;
(三)负责组织、协调联合体各成员高校实验室、工作室、实习实训设施等资源的共享与经验成果交流;
(四)负责组织、协调联合体各成员高校之间图书、信息检索等资料的共享;
(五)负责组织、协调联合体高校网站的建设工作。通过构建统一的网络平台,提升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水平,形成信息化、智能化的数字交流,实现多媒体课件、教学资源库的相互开放。
(六)负责组织、协调联合体年度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的安排。
(七)协调“全国高等院校服装类专业实践教学联合体年度会议的承办单位(年度会议一般由协调组成员单位轮流举办)。
附件:《参加第二次“全国高等院校服装类专业实践教学联合体”活动回执表》huizhi.doc
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
全国高等院校服装类专业教学成果展演活动组委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全国高等院校服装类专业实践教学联合体
“全国高等院校服装类专业实践教学联合体”签字仪式
“全国高等院校服装类专业实践教学联合体”签字仪式